1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蒲开文主持召开县委十二届第90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审定有关事项。县委副书记张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县政协主席袁发展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系列重要讲话对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更加强调共产党员要守纪律、懂规矩、重服从。总书记提出“心中要有党,”就是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的指挥、服从党的安排、忠诚党的事业。二是更加强调公职人员要为人民担责任、谋发展。总书记提出“心中要有民,”就是要求各级公职人员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了人民的利益研究发展、推进发展、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三是更加强调反腐倡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总书记要求“心中要有规矩”,就是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恪守法纪红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不能心存侥幸,在工作生活中克己奉公,更好地为民服务。
会议要求,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在讲政治上不能出现偏差;要切实增强廉洁纪律,自觉适应在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规定、新规矩;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唯有发展才能解决当前诸多问题;要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唯有担当才能确保稳定、确保安全、确保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和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相关意见和要求,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平昌实际,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城镇化、民营资本发展、创新金融体制等方面改革,推动平昌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研究了《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系,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会议研究了《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各类活动审批和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责任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类商业展销活动审批实行“首签责任制”,必须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签后方可举办;商业演出实行“五长联合签字”后方可举办;乡镇党委、政府举办的公益活动必须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举办;县级部门举办的活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上级没有明确要求的,一律不得以县委政府名义举办或承办;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干道包括联网道路,无安防设施的,一律不得开设客运班线。
会议还研究了《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昌县网络舆情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审定星光工业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回购审查报告的请示》、《中共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审定<500万双运动鞋生产项目投资协议>》等请示、报告。
县委常委魏湘太、阙作强、孙春辉、杜冬梅、黄俊霖出席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家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