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长碰头会议
(一)县长碰头会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
(二)县长碰头会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参加。
(三)县长碰头会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县政府县长、副县长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对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
(二)通报前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
(三)讨论和提出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事宜。
三、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县长碰头会不印发会议纪要。
(二)县长碰头会议定的工作,由副县长牵头协调,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