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保障机制。将兑现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立以县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动推进机制。坚持县级领导挂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相关事项。认真落实 “两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三制”(企业用工实名制、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一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欠薪治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资金筹措机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融资搭建平台,督促用工单位将政府到期的回购款或是其他款项,主要用于兑付农民工工资。
约谈问责机制。对主管项目单位、用工企业,采取挂包领导和政法委书记进行约谈的方式,告知业主、用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性,督促全额兑付民工工资。目前,已约谈用工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25余家。
应急预案机制。各级各部门制定兑现农民工资的应急预案,建立情报信息网络,提早介入,积极应对。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