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坚持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工作部署、现场监管、监督检查五个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6家砖厂分类实施整治,现已拆除砖瓦窑16家,占应拆总数的94%;整改到位9家,占整改规范任务的100%。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砖瓦窑清理整治工作。国土、林业、水务、经信、安监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负责政策研究、方案制定、督查验收等工作。
宣传动员到位。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各部门微博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环保、安监、林业、国土政策。各乡镇采取乡村广播、起场日集中宣传等方式,宣传政策、接受咨询、引导群众,争取企业积极配合,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包、亲自部署、亲自动员,充分听取砖瓦窑业主的心声,协调解决后续生产生活等具体问题。
工作部署到位。全县按照“四个一批”制定方案,明确砖瓦窑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等。坚持辖区主体、行业主管,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6家砖瓦窑因矿施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将不符合产能、不符合规划、无法整改的17家砖厂纳入拆除范围,并对其余9家进行整治规范,整治计划全部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确保整治工作依法、公开、公正。
现场落实到位。坚持分厂施策、专班攻坚,每个砖厂组成一个整治工作组,按照“谈妥一个、签字一个、拆除一个”的原则,一旦达成签字拆除协议,立即组织清场,迅速安排机具、人力协助业主进行构建筑物的拆除。实现拆除一个、清运一个、整理一个、复绿一个、登记一个,做到砖瓦窑拆除工作无安全隐患、无环保遗留问题、无权属纠纷。
监督检查到位。县政府组成2个联合督导组,分别负责整治规范砖厂督查和关闭拆除砖厂的督查。督查组采取现场核查、全程督察、影像留查、技术检查等方式,一天一短信、一矿一巡查、一周一通报,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排查,现场督办,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