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锋,男,生于1976年10月,汉族,平昌县高峰乡人,大专文化,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峰乡党委书记。
1996.9-1997.7 在佛楼小学任教;
1997.8-1998.7 在西兴小学任教;
1998.8-2001.5 在土垭初级中学任教;
2001.5-2007.11 在龙岗乡工作,先后任乡民政办主任、党政办主任、党委委员;
2007.11-2013.8 在高峰乡工作,任高峰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2013.8-2015.10 任高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5.10- 任高峰乡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杨斌,男,生于1978 年7月,汉族,平昌县青凤镇人,大专文化,2001年2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2-2002.1 在石垭乡国土站工作;
2002.2-2003.9 在青凤镇党政办工作;
2003.10-2006.9 在板庙镇政府工作,任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
2006.10-2013.8 在青凤镇政府工作,先后任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其中2011.10-2013.8在星光工业园一线攻坚团队负责拆迁工作);
2013.9-2015.9 在江口镇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2015.10- 在高峰乡政府工作,任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民政、民生等工作。
陈定福,男,生于1967年5月,汉族,平昌县西兴镇人,大专文化,1992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峰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1989.9-1992.2 在四川平昌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农学班学习;
1992.3-1997.1 在平昌县西兴乡农技站工作;
1997.2-1998.12 在平昌县龙岗乡农技站工作;
1999.1-2006.11 在平昌县西兴镇农业服务站工作(期间:2002.1-2003.12借调到西兴镇政府办公室工作;2002.9-2004.7在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班学习);
2006.12-2016.12 在西兴镇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7.1-至今 任高峰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畜牧、场镇、五创联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等工作
朱丽蓉,女,生于1984年2月,汉族,巴州区平梁镇人,大学文化,2006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峰乡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2006.6 毕业于宜宾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法律专业;
2006.6--2007.12 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
2008.3-2014.4 在平昌县司法局粉壁司法所工作,期间于2011年10月被“三个一线”抽派到金宝新区攻坚团队从事拆迁工作,2014年2月抽派到白酒工业园建设攻坚团队从事拆迁工作;
2014.5-2016.5 任粉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16.6-至今 任高峰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党务工作,分管脱贫攻坚、目标督查、统战侨联、政协、组织、宣传、人事、工资、群团、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教体、科技、卫计、老龄、科协、残联、民族、宗教、史志、档案、电商、工 青妇、党政办等工作。
陈伦太,男,生于1968年6月,汉族,平昌县澌岸乡人,大专文化,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86.12——2000.3月参工,分别在兰草、坦溪、青云、雷山、澌岸乡财政所工作,任出纳员、总预算会计;
2000.4——2002.6月在得胜镇财政所工作,任财政所长;
2002.7——2003.10月在得胜工委财政工作办公室工作,任总预算会计;
2003.11——2006.10月在龙岗乡财政所工作,任总预算会计;
2006.11——2009.10月在兰草镇财政所工作,任财政所副所长、总预算会计;
2009.11——2015.9月在黑水乡财政所工作,任财政所长,其中: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兼任黑水乡尖山村党支部书记;
2015.10-2016.5 在高峰乡工作,任财政所长;
2016.6-至今 任高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工会、普查、统计、关工委、效能建设、软环境建设等工作。
王晓蓉,女,生于1972年10月,汉族,平昌县双鹿乡人,大专文化,1989年1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月至1990年3月在得胜区林业站担任出纳;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在平昌县国营企苗圃工作;
1993年4月至2003年6月在平昌县双鹿乡林业站工作;
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在平昌县得胜区林业站任执法队队长;
2006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双鹿乡林业站站长,在担任站长期间多次受到县委政府李映书记,张根生书记和阙县长的表扬,连续几年都被评为先进个人,同时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拿到北京林业大学的毕业证书。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借调到县林业局种苗站,担任种苗站的副站长及支部书记。
2015年6月份任高峰乡新农村担任第一书记。
2016年6月至今任高峰乡副乡长、武装部长
工作分工:负责武装征兵工作,分管交通、林业、水务、政务中心、农电、工商、质监、税务、企业、邮电、供销、金融、保险、能源、旅游、气象。
李平,男,生于1984年10月4日,汉族,平昌县灵山镇人,大学文化,2007年9月参加工作;
2007年9月- 2012年5月在灵山镇人民政府大学生村官;
2012年6月-2017年5月在土兴镇人民政府历任党政办、安办主任;
2017年6月至今在高峰乡人民政府任副乡长。
工作分工:分管国土、建设、危房改造、规划、燃气、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食药、招商引资、回引创业、产业发展、项目、环保、政法、依法治理、综治、维稳、防邪、烟草专卖等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职责为: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城乡管理、村乡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财政、村居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共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电话:6318101)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群团、人事、机构编制、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印章管理、督查督办、环境综合治理和后勤等日常工作。
(二)综治维稳防邪信访办公室
负责矛盾纠纷调解、综治、维稳、防邪、政法、信访和群众工作。
(三)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机械制造领域工业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粉尘企业、喷涂企业、加油(气)站、燃气、矿工山(采石场等高危行业的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管理辖区内车辆、船舶安全检查等;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全面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新型技术推广及社会服务工作;招商引资、回引创业、电子商务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搜集、整理本区域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和政府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负责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五)民政办公室
负责低保、大病救助、困境儿童、农村五保、孤儿、优抚、高龄、双拥,基层政权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大院)、救灾救济、临时生活救助、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工作。
(六)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和产业开发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社会扶贫和“挂包驻帮”工作的管理。
(七)财政所
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编制政府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预决算;负责各项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督导乡乡和村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员编制
高峰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工勤编制2名。
四、事业单位和编制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除国土资源所仍实行派驻外,对现有事业机构进行整合,高峰乡综合设置 22 个事业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渔业资源、水资源、河湖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监测;负责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及事故的预防、报告,协助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将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高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个。
(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将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站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元山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个。
(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矿山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乡政府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和场镇(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及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维修工程,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将原规划建设管理站、交通管理站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高峰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个。
(四)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事业编制2个。
(五)会计核算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国家涉农惠民和扶贫政策;集中代理乡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帐务,搞好会计核算、财务会计统计工作;根据“集中办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具体办理辖区内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代管村社财务帐务,切实做到“村财乡管民用”;组织发展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支出管理,搞好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协助村居搞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工作;管理乡村债务,全面负责乡乡债权、政府性债务、乡乡部门债务和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控管和化解工作。事业编制3个。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高峰乡167号。
电 话:0827-631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