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中良,男,汉族,平昌县江口镇人,大专文化,生于1974年7月,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灵山镇党委书记职务,兼任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1990.09—1992.03 在元山交管站工作;
1992.03—2006.03 在平昌县运管所工作,期间,2001年3月,任副所长;
2006.03—2012.05 在平昌县地方海事处工作,任处长;
2012.05—2015.04 在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工作,任段长、书记;
2015.04— 在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2015年4月,任党委副书记、镇长;2015年10月,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6月,任党委书记。2017年6月兼任巴灵台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灵山镇党委、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全面工作。
牟桂芳,女,汉族,平昌县兰草镇人,大专文化,生于1973年6月,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1995.10—1996.08 在粉壁乡农经站工作,任出纳;
1996.08—2003.03 在粉壁乡人民政府工作,任妇联主席;
2003.03 —2003.10 在雷山乡人民政府工作,任妇联主席;
2003.10—2006.10 在坦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妇联主席;
2006.10—2016.06 在双鹿乡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2016.06—2017.06 在平昌县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2017.06— 在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
陈德孝,男,汉族,平昌县元山镇人,生于1967年2月,1996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职务。
2002.09—2003.06 在四川省教育厅中等专业学校就读中专;
1986.08—1996.11 在平昌县烟草公司任烟叶技术员;
1996.12—1998.07 在元山镇任长岗村村主任;
1998.07—2006.11 在元山镇任长岗村党支部书记;
2006.11—2016.05 在元山镇人民政府任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6.06— 在灵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任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扶贫开发、重点项目,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回引创业、发改、税收、金融、商贸、民生、审计。
廖崇华,男,汉族,平昌县江口镇国光村人,大学文化,生于1977年5月,现年39岁,中共党员,现任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职务。
2000.10—2001.03 在南风乡财政所工作;
2001.04—2002.03 在原金龙乡财政所工作,任总预算会计;
2002.04—2003.10 在原金龙乡财政所工作,任财政所长兼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2003.10—2006.10 在青云乡财政所工作,任总预算会计、单位会计;
2006.10—2011.08 在青云乡财政所工作,任财政所长兼核算中心主任;
2011.08—2013.12 任青云乡党委委员、财政所长兼核算中心主任;
2013.12—2016.06 任青云乡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2016.06— 在灵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党务工作。分管财政、政法、综治、维稳、防邪、组织、人事、统战、侨联、国安、人防、司法、依法治理、民宗、机要、保密、关工委、电商、党政办。
孙浩国,男,汉族,平昌县云台镇人,大专文化,生于1974年11月,1992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1992.10—1995.12 应征入伍在青海省军区服兵役;
1995.12—1996.12 在家待安置;
1996.12—1998.03 在云台乡国土所工作;
1998.03—2003.10 在石垭乡国土所工作;
2003.10—2013.03 在板庙国土所工作;
2013.03—2016.06 在云台国土所工作;
2016.06—至今 任平昌县灵山镇纪委书记职务;
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贾冬梅,女,汉族,平昌县元山镇人,大专文化,生于1976年9月,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1996.08—2006.10 在土兴乡人民政府工作
2006.10— 在灵山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2013年12月,任灵山镇人大副主席;2016年10月,任灵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民政、安全、信访、消防、国土、住建、交通、食药、社保、应急、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工会、老龄、档案,联系粮食、供销、气象、工商联。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八)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 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行政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机关内设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委政府内设立综合办事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扶贫开发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756001):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统战、人大、政协、群团、人事、机构编制、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文秘、档案、保密、督查督办、环境综合治理和后勤等日常工作。
2、综治维稳防邪信访办公室(联系电话:15182080887):负责矛盾纠纷调解、综治、维稳、防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和群众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13541771150):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经营管理、林业、水务、畜牧、发展改革、招商引资、经信商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4、社会事业办公室(联系电话:13778781186):负责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食品药品等工作。
5、财政所(联系电话:15378243688):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编制政府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预决算;负责各项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督导镇村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6、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电话:18282783109):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和产业开发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社会扶贫和“挂包驻帮”工作的管理。
(二)镇属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182085333)(挂农业服务站、水务建设管理站、林业管理站牌子):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务的整治;负责渔业资源、水资源、河湖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监测;负责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及事故的预防、报告,协助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983960824)(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站、食品药品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3、村镇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3551792155)(挂规划建设管理站、交通运输管理站、环境保护管理站牌子):负责宣传贯彻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矿山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级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和场镇(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及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镇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维修工程,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983960824)(便民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站):负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
5、会计核算中心(联系电话:18282770413):宣传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国家涉农惠民和扶贫政策;集中代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搞好会计核算、财务会计统计工作;根据“集中办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具体办理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代管村社财务账务,切实做到“村财乡管民用”;组织发展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支出管理,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协助村居搞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工作;管理乡村债务,全面负责乡镇债权、政府性债务、乡镇部门债务和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控管和化解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2名,直属事业编制2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