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男,汉族,1978年5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凤镇党委书记。
1996.08-1997.08 在平昌县岳家小学任教;
1997.08-2002.04 在平昌县涵水小学任教(期间1999.10-2001.05先后借调到涵水镇党政办,白衣办事处);
2002.04-2005.09 在平昌县白衣办事处经济工作办公室工作;
2005.09-2011.12 在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2006.06-2007.03下派到白衣镇圈井村担任支部副书记;2007.03-2010.04组织科副科长;2010.04-2011.12办公室主任、信访和群众工作股股长、组织部部务委员);
2012.01-2013.08 在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长督查室主任;
2013.09-2015.04 在平昌县江口镇任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04-2016.06 在平昌县青凤镇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06-至今 在平昌县青凤镇任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吴墉,男,汉族,1969年2月生,平昌县灵山镇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0.03-1997.07 在灵山乡林业站工作;
1997.08-2001.09 在灵山乡工作,任党政办主任;
2001.10-2003.09 在灵山乡工作,任副乡长;
2003.10-2006.09 在土兴乡工作,(期间2004.9—2006.9任土兴乡安办主任);
2006.10-2014.08 在灵山镇工作,任副镇长;
2014.09-至今 在青凤镇工作,任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韩林波,男,汉族,1979年1月生,平昌县响滩镇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凤镇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
1998.08-2010.02 四川省平昌县南风小学任教(其间:2000.09-2003.06四川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学习,取得大专学历;2007.10-2010.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取得大学学历);
2010.02-2012.09 四川省平昌县黑水小学副校长;
2012.09-2012.12 四川省平昌县经信局贸易促进办公室工作;
2012.12-2013.01 四川省平昌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工作;
2013.01-2016.01 四川省平昌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2016.01-2016.06 四川省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16.06-2016.10 四川省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6.10-2017.07 四川省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7.07-2018.01 四川省平昌县灵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2018.01- 四川省平昌县青凤镇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旅游、产业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保、工商质检、招商引资、回引创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负责青凤巴山民宿小镇建设、千佛山国家AAAA级景区创建。联系千佛村、马垭村。
李佳平,男,汉族,1977年7月生,平昌县元山镇人,2002年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凤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2002.02-2003.11 在原风凉乡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挂职锻炼);
2003.12-2005.12 在土兴镇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挂职锻炼);
2006.01-2011.07 在土兴镇人民政府工作;
2011.08-2016.09 在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6.09- 在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群团、依法治理、政法、综治、维稳、防邪、财政、国安、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防洪度汛、河长制、深化改革,联系政协、统战工作。负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联系红宝村、龙井村。
彭中文,男,汉族,1965年8月生,平昌县青凤镇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84.10-1989.03 在山西省服兵役,任营文书;
1989.08-1990.11 在石垭乡政府工作,党政办公室;
1990.12-2003.07 在青凤乡人民政府工作,任武装部副部长、部长;
2003.08-2006.10 在板庙乡人民政府工作,任安全办主任;
2006.11-2011.08 在青凤乡人民政府工作,任组织委员,民政办公室主任;
2011.09-2013.11 在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民政办公室主任;
2013.12-2016.09 在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人大副主席;
2016.09- 在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分管信访,督查便民服务、阳光政务运行情况。联系赵垭村、青龙村。
陈方瑞,男,汉族,1985年7月生,平昌县佛楼镇人,2009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9.12-2014.03 在平昌县人民法院工作;
2014.04-2015.10 在平昌县交通运输局任工会主任;
2015.10-2016.10 在平昌县交通运输局任工会主任,在平昌县青凤镇枫香村任第一书记;
2016.10- 在平昌县交通运输局任工会主任,在平昌县青凤镇枫香村任第一书记,平昌县青凤镇任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发改、项目、司法、武装、交通、国土、规划、建管、场镇建设管理、安全、禁毒、派出所、电力、工业、通讯、燃气、网络、电子商务。联系枫香村。
孙姝,女,汉族,1973年12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93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青凤镇副镇长。
1993.09-2002.03 在板庙镇广播电视站工作;
2002.04-2009.02 在笔山镇广播电视站工作;
2009.03-2012.03 在平昌县广播电视局工作;
2012.04-2016.10 在青凤镇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从事文广服务工作;
2016.10-至今 在青凤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目标督查、党政办、民政、民生、审计、脱贫攻坚、宗教、食品药品、文广、教育、卫计、社会保障、劳务、科技、科协、统计、供销、粮食、金融、网站舆情。联系凤山村。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深入调查研究,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监督、协调各部门贯彻实施,切实保证各项规划任务的完成。
3.领导本乡镇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乡镇、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5.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妥善处理群众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等工作。
7.办理上级党委交给的其它事项。
(二)政府职责
1.执行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基本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合法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统战、人大、政协、群团、人事、机构编制、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文秘、档案、保密、督查督办、环境综合治理和后勤等日常工作。
2.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负责矛盾纠纷调解、综治、维稳、防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和群众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发展改革、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经信商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特色产业发展工作。
4.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旅游、食品药品、环保等工作。
5.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
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编制政府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预决算;负责各项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资金的监管;负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督导镇和村(社区)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6.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产业开发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银民后扶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社会扶贫和“挂包驻帮”工作的管理。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渔业资源、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引用水源安全监测;负责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及事故的预防、报告,协助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3.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规划建设、土地、环境保护、矿山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和场镇(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实施巡查监督,依法保护耕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受理基层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参与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和登记的用途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情况;负责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及基础工作,按权限开展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的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协助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工作,稳定耕地面积;巡查、监测和报告地质灾害;负责制定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及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辖区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对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督检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县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一受理、代理办理县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
联系方式
地点:平昌县青凤镇在街288号
电话:0827-681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