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季度,平昌县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7936元,增幅为8.22%,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增长1774元,增长6.9%,平均工资增幅居前三位的为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教育业。
平昌发布
政务微博
掌上平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