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 上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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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19-04-10 09:50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的说明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全系统2019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9]2号)于2019年3月25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一部分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系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对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必要的组织及调控;负责组织实施县域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公路、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等管理职责;全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涉及交通行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负责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平昌县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我局系主管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政府工作部门,局属3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平昌县地方海事处、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平昌县交通规划研究所、平昌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另挂县政府农村公路办公室牌子,履行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能。交通运输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建管股、规划股、项目办、安运股、行政审批股、信访股。现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0人,工勤编制5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含交管员36人,实有在编在岗61人,即:公务员20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3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全系统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5437.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3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增加了2.04%,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脱贫驻村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437.2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5437.26万元。

交通局机关财政收入预算872.84万元(包括平昌县交通规划研究所、平昌县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平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3个局属事业单位纳入交通局机关统一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8.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2.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4.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274.6万元。

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财政收入预算269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99.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99.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93.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4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收入预算761.95万元,包括财政收入预算741.95万元和转移性收入20万元。财政收入预算741.95万元中:基本支出预算522.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9.4万元。相应支出预算761.95万元,包括财政收入支出预算741.95万元和转移性支出20万元。财政收入支出预算741.95万元中:人员支出449.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219.4万元。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收入预算615.1万元,包括财政收入预算485.1万元和转移性收入130万元。财政收入预算485.1万元中:基本支出预算44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5.1万元,包括财政收入支出预算485.1万元和转移性支出130万元。财政收入支出预算485.1万元中:人员支出370.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万元,项目支出41.4万元。

平昌县地方海事处收入预算546.62万元,包括财政收入预算536.62万元和转移性收入10万元。财政收入预算536.62万元中:基本支出预算409.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7万元。相应支出预算546.62万元,包括财政收入支出预算536.62万元和转移性支出10万元。财政收入支出预算536.62万元中:人员支出317.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02万元,项目支出127万元。

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财政收入预算1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8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43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7.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82.16%,项目支出790.2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17.84%。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交通局机关财政支出预算87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68.54%,项目支出27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31.46%。

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支出预算269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88.89%,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11.11%。

平昌县路政管理大队支出预算74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70.43%,项目支出21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29.57%。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支出预算4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91.47%,项目支出4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8.53%。

平昌县地方海事处支出预算53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6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76.33%,项目支出1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23.67%。

平昌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支出预算1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92.31%,项目支出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比重为7.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3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增加了2.04%,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脱贫驻村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县交通系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3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增加了2.04%,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脱贫驻村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县交通系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7.26万元,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4377.75万元,占总支出80.5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5.66万元,占14.27%;卫生健康支出240.64万元,占4.43%;农林水支出43.2万元,占0.79%。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县交通系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37.26元,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5.21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休(项):年初预算为17.0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3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7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2.63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6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1%。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1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32%。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2.53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81%。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42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3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2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79%。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1.7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 5.55%。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68%。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为2047.33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7.65%。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38.6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0.94%。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51.4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8.30%。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4.39%。

六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基本支出预算4467.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项目支出预算97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56.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预算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5.24万元(其中:交通局机关0.6万元、养路段2万元、路政大队0.85万元、运管所0.9万元、海事处0.72万元、客运办0.17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23.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中:路政大队7万元、养路段40万元、海事处4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9.7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系统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 年县交通局机关及5个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4.47万元。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9 年度,县交通系统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57.95万元。主要是办公桌、电脑、打印复印机、交通执法设备等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局下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海事处3辆、养路段3辆、路政大队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并对重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重点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79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