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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19发布时间:2019-04-10 09:25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深入开发文化旅游资源;

(二)编制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调控措施;

(三)负责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包装策划、规划设计、申报实施以及推介招商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培育、旅游产品开发和产业经营活动监管;

(四)负责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文化文物文史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组织实施对文化基础设施、重点文物设施建设及维护;

(五)负责绿化造林、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及治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林政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治安安全、信访稳定、民政、农业、畜牧、水务、教育、卫生、统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九)负责职工培训和辖区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人才的储备、选拔,搞好党建工作;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编委会《关于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平编发〔2011〕93号)规定,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产业发展股、治安安全股、社会事务股、刘伯坚烈士纪念馆管理办公室),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红军石刻标语园管理所),现全额供给事业编制数42人,实有在职职工3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仅包括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5471515元,支出预算总额为5471515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230794元,增加4.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471515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5471515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471515元,其中:基本支出4084415元,占74.65%;项目支出1387100元,占25.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71515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增加230794元,增加4.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71515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794元,增加4.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15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35000元,占0.64%;国防支出10000元,占0.18%;公共安全支出139600元,占2.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67912元,占63.3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5209元,占9.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054元,占3.27%;农林水支出1084740元,占19.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元,占0.92%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71515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64%。

  1. 国防支出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年初预算为1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8%。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18%。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96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37%。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67912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63.38%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6982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7.44%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59565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9%。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8662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71%。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9054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27%。

  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05%。

  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7274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7.78%。

  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5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9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71515元,其中:人员经费365937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250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87100元,主要包括:群团、民兵、依法治县、安防设施及护林防火、公益性岗位、景区运行、安全生产监管支出、伙食团运行、便民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脱贫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村居便民服务中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0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000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0.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对管委会及村居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佛头山文化产业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425040元,比2018年预算数425000元增加40元,基本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9年度,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57000元。

  1. 台式计算机4台单价5000.00元/台,金额20000元。
  2. 打印设备4台单价单价2000元/台,金额8000元。
  3. 纸及纸制品50盒,单价180元/盒,金额9000元。
  4. 空调机4台单价5000.00元/台,金额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 日,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有1辆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