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平昌县苗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上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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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平昌县苗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112发布时间:2018-11-05 18:31

2017年度苗圃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林木种植种苗生产与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林业信息和技术服务等业务。承担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完成全县桤木良种种苗供应180万株,其它林业工程造林绿化所需苗木30万株.在全县乡镇绿化造林和林业各项工程提供了技术服务。宣传林业新技术,积极参与全县种苗检查验收、护林防火等工作。积极投入到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中去;完成了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的验收,大力推进大风垭桤木良种基地建设,积极配合和处理因金宝新区建设本单位拆迁有关遗留问题。完成了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概况

国营平昌县苗圃主管部门是平昌县林业局,单位所在地为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西段264号,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职工14人,退休人员19人,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苗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国营平昌县苗圃本年收入合计14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42万元,占100%。

(二)2017年国营平昌县苗圃本年支出合计14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4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5万元,下降1.31%,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退休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5万元,下降1.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131.38万元,占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80万元、津贴补贴1.36万元、绩效工资3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万元、退休费28.94万元、生活补助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万元。  

公用经费1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8万元、差旅费6.38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0.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技人员项目技术指导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国营平昌县苗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营平昌县苗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本单位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国营平昌县苗圃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