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县内绿化工作的规划设计。
2、城区内绿化管理工作的实施。
3、乡镇绿化工作的规划和指导。
4、县内重大活动绿化工作的设计和实施。
(二)主要工作
2017年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主要负责城区公共绿化管理工作;乡镇绿化管理工作指导;政府和住建局交给的阶段性绿化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是财政独立核算的一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21人,设所长1 人,副所长2 人,在岗18人,设所长办、办公室、财务室、街道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收入预算总额为180.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绿化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40.56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0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绿化管理专项业务工作和“第一书记”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158.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绿化管理工作经费3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