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农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农业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场等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性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体系等。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农业局机关公务员编制38人,机关工勤编制8人,实有在编在岗46人。抚育扶养人员32人。农业局主要从事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农民增收脱贫等职责,下乡任务重差旅费及交通费用增大,产业调整中项目支出费用增多,但我县农业重点项目茶叶产业发展已在2013至2016年夯实了基础,所以我局2017年基本支出及公业务费略有上升,主要是政策性工资及津贴增长,但项目经费有大幅下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农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13.9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3.92万元,转移性收入(应缴预算收入)20万元。相应安排转移性支出(应缴预算支出)20万元,支出预算1213.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2.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9万元,项目支出75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农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农业生产及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54.92万元是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抚育扶养人员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759万元是用于农产品、畜产品安全监管、驻贫困村农技员保障、农业生产救灾、动物防疫疫苗县级配套、农业畜牧项目前期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土鸡研究所地方标志性产品、机关党建工作、茶叶生产、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农业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13.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3万元,农林水支出1155.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驻贫困村农技员保障、农产品畜产品安全监管、动物防疫疫苗县级配套、茶叶生产、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农业生产救灾等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本单位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