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农技站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7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负责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2、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培训农技人员,指导农技站工作。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工作
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负责规划农业生产的布局安排,制定长中短期农业计划,实施上级安排的试验、示范及其他项目。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属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收入预算总额为239.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9.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9.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6.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负责规划农业生产的布局安排,制定长中短期农业计划,实施上级安排的试验、示范及其他项目。
基本支出217.15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2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粮食规模经营工作经费、农业新技术推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经费。
2017年平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9.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1万元,农林水支出208.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是基本支出217.1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22万元。粮食规模经营工作经费、农业新技术推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