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6]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内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波及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染病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及动物疫情扑灭工作的监督以及对全县动物屠宰、贩运、流通环节的畜禽进行“瘦肉精”监测。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入预算总额为180.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98(注:含交通补贴9.78万元)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43.83万元,是用于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7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预算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农林水支出161.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95.25万元,公用经费2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3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技术特种用车)1辆,是越野车。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保障单位在县内、下乡开展执法、技术指导等工作所需。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