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年3月20日,上犹县财政局以平财预[2017]9号批复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系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对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必要的组织及调控;负责组织实施县域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公路、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等管理职责;全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涉及交通行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负责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根据《平昌县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我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建管股、规划股、安运股、行政审批股、信访股、监审股、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站和交通规划研究所。另挂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履行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能。现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0人,工勤编制5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82人(含交管员),实有在编在岗76人,即:公务员19人,工勤4人,事业人员53人。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下属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98.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8.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8.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4.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7.7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万元,项目支出2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35.58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3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交通运输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的功能科目填列):
(一)基本支出635.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财供人员补助、公业务费等基本工作经费。
(二)项目支出263万元,主要是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党建、交通建设项目前期费用、交通项目建设监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县乡道、桥梁、码头、渡口等项目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公务用车划归平昌县机关事业管理局统一调配,我局暂时只是保留公务用车所有权,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暂时保留公务用车所有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