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 上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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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作者: 财政局浏览次数:1139发布时间:2017-07-16 10:50

各镇(乡)财政所,县级各部门,省、市各驻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会计法》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财会〔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内容学时要求

 

(一)企业会计人员共计学习24个学时

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8个学时;

  1.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
  2. 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共计学习24个学时

1.政府会计准则4个学时;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

(三)农村会计人员共计学习24个学时

主要学习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关涉农政策。

三、继续教育方式

2017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的方式,学习累计不少于24学时。

四、组织管理

各镇(乡)财政所,县级各部门(各县属企业),省、市各驻平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人员从8月1日开始登录《西财会计网》(网址http://www.xckjpx.net/,咨询电话:028-87343836)选择点击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自行网上购卡注册学习。

五、登记制度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人员学完规定课程并参加测试合格后,在12月31日前凭打印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登记,录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继续教育”学习记录,并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和戳记继续教育登记情况。凡是未在网上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时自动失效,并且不能办理会计档案调转等手续。

 

 

上犹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