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机关各股室:
为了加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根据川财办【2012】9号文件要求和县财政局工作安排,我县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对大平台基础信息,填写附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0日前报平昌县财政信息中心(过期无法办理业务责任自负),信息中心统一上报申请制作密钥证书(加密狗)并开设16年新账,各单位于12月底前到信息中心领取新的加密狗,以便开展2016年相关财政支付业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财政信息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