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镇(乡)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
现将《上犹县财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犹县财政局
2016年3月29日
上犹县财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市、县财税工作会议,县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落实财政工作“保运转、保民生、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总要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预期目标: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78812万元,增长10.5%。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为315169万元。
一、着力财税收入,增强财政综合实力
1. 坚持勤征严管,深化财税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征收困难和问题;细化财税收入任务到部门、到人头、到项目,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实现依法征收,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 着力管控好重点税源,强化纳税服务并依法征管,发扬“聚沙成塔”的精神,做好房屋出租、租赁,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的纳税,对小微纳税点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应收尽收。
3. 清理历史欠税欠费,在3月底前造册登记,组建清欠专班。对及时办理了工程结算的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做好税款入库工作。
4. 加大乡镇协税护税力度,明确扩权试点镇财税返还体制,认真分析税费来源,据实征收,及时督促入库。
5. 充分运用金三等综合治税平台,加大数据分析运用力度,强化信息管税,联动征税。
6. 逗硬目标考核,把财税收入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按月交账,定期通报;同时逗硬落实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同工作经费挂钩奖励机制,齐心协力,共同实现财税目标任务。
二、深化财政改革,确保体制机制完善
7. 做好“营改增”前期工作,摸清家底和基本情况,制订好改革方案,稳妥处理好国税、地税业务的调整和划分问题,确保“营改增”改革顺利推进。
8. 抓好25个扩权强镇试点财政体制改革,将县级财政分享收入全额划归试点镇,增强试点镇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镇域经济加快发展。
9.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政银合作等模式;全面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综合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建立激励奖补、风险分担等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
10. 加快推进PPP工作,积极争取省财政厅PPP示范项目奖补资金,探索建立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快包装一批成熟的PPP项目;强化PPP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防范运行风险,支持经济稳健发展
11. 关注收入风险,继续坚持依法征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减少税收流失;规范征收行为,严禁违规多征、提前预征、免征、缓征税款;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12. 警惕债务风险,实行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债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通过处置资产、存量债务置换等方式偿还政府性债务,努力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核实甄别和锁定相关单位和重点项目债务,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准确;强化政府债务日常动态监管,特别是重点乡镇及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实施的重点工程。
13. 认真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和促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6月2日前继续实施我县“房九条”购房补贴政策。
14. 坚持把扩大项目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积极为项目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搞好服务,确保必要经费需求,促进重大投资项目落地。
四、强化支出保障,彰显财政公共职能
15. 着力保障精准扶贫。认真研究中央、省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积极向上争取扶贫专项补助资金。紧紧围绕全县“1+6”扶贫攻坚行动,整合部门、行业项目资金,把新增财力的60%用于推动全县连片扶贫开发;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及时、准确用到扶贫项目上。
16. 着力保障“三农”发展。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转移;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核桃、茶叶、花椒等“三农”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大资本收益股权量化工作力度,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资金”,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户增收,贫困户受益;加大惠农政策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17. 着力保障重点建设。在全面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刚性支出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盘活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地整合专项资金,服务于以川东北国际商贸物流中心、白酒工业园区、同凯能源、两江商贸园为重点的产业项目,以金宝新区、龙潭综合体、汽车客运中心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县中心医院、纸厂沟水库、安置房竣工为重点的民生项目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
五、严格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8. 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同时2015年秋季开学前、2016年春节前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兑现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涉及税费是否缴纳。
19. 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部门预决算是否按规定格式、时限和方式予以公开,“三公”经费是否严格控管,只减不增。
20. 加强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数量较大的民生资金开展支出绩效评工作。并对评价结果适度公开,逐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21. 建立评审标准数据库,抓好免审分流,突出重点项目评审;完善市场询价机制,落实现场踏勘、抽检复查等评审举措。完善采购预算编制,确保工程、服务、货物类采购全部纳入;加强采购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规定;强化采购程序监管,严控采购审批,并督促纳入交易中心采购;注重采购结果公正,重点完善评审专家库建设。
六、加强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22.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系统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各项工作。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创优争优”等活动。
2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级主体责任和“4+X”责任清单,细化岗位权力与责任,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建立完善内控制度,特别是加强资金分配监管,“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避免权力寻租;紧盯直属单位负责人,股(室)长,财政所长三类“核心人物”,着力解决财政系统行权滥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和纠正财政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抓好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4. 加强财政干部培养。建立健全财政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机制,继续抓好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财政人员;抓好县、乡财政干部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切实提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