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平昌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县安监局对存在安全事故和违法情况的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现对平昌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1:
平昌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
序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平昌县富强砖厂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1-3 |
2017-1-5 |
2 |
平昌县龙岗加油站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3-17 |
2017-3-23 |
3 |
平昌县五木乡鼎峰砖厂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罚款 |
2017-3-22 |
2017-3-27 |
4 |
平昌县得胜镇明清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2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3-31 |
2017-4-5 |
5 |
平昌县大寨乡宝堡页岩砖厂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4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5-4 |
2017-5-10 |
6 |
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11.27”高处坠落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2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3号 |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罚款 |
2017-5-23 |
2017-5-26 |
7 |
平昌县张公诚信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为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3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6-5 |
2017-6-13 |
8 |
平昌县灵山镇宏发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3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罚款 |
2017-6-6 |
2017-6-13 |
9 |
平昌县宏金鸿建材有限公司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4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罚款 |
2017-6-6 |
2017-6-13 |
10 |
平昌县得胜镇鑫烨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5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罚款 |
2017-6-7 |
2017-6-13 |
11 |
平昌县银丰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2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6-7 |
2017-6-13 |
平昌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
序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平昌县望京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5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6-8 |
2017-6-13 |
13 |
平昌县坦溪加油站安全生产违规经营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1号 |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6-12 |
2017-6-16 |
14 |
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2号 |
罚款 |
2017-6-28 |
2017-7-3 |
15 |
平昌县笔山镇大坝砖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5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7-6 |
2017-7-9 |
16 |
平昌县云台镇页岩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502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7-6 |
2017-7-9 |
17 |
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7-11 |
2017-7-13 |
18 |
平昌县五木鼎峰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302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7-18 |
2017-7-21 |
19 |
平昌县龙岗加油站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4号 |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罚款 |
2017-7-24 |
2017-7-27 |
20 |
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2号 |
扣押、罚款 |
2017-7-24 |
2017-7-30 |
平昌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
序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平昌县华文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3号 |
罚款 |
2017-7-25 |
2017-7-30 |
22 |
平昌县云台镇友谊砖厂当场处罚案 |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501号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7-31 |
2017-8-3 |
23 |
平昌县千佛加油站违反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503号 |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2017-8-11 |
2017-8-16 |
24 |
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4号 |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罚款 |
2017-8-18 |
2017-8-22 |
25 |
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5号 |
罚款 |
2017-8-18 |
2017-8-22 |
26 |
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6.30”机械伤害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3号 |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罚款 |
2017-9-12 |
2017-9-18 |
27 |
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6.30”机械伤害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4号 |
罚款 |
2017-9-12 |
2017-9-18 |
28 |
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坍塌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5号 |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罚款 |
2017-9-15 |
2017-9-18 |
29 |
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坍塌事故案 |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6号 |
罚款 |
2017-9-15 |
2017-9-18 |
附件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富强砖厂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2017年1月3日,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富强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511923MA64X7158L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志明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3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1-5
备注:
1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龙岗加油站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各卸油接口无油品标识,静电接地报警器损坏,防撞柱位置设置不合理。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6.3.2条、第11.2.11条、第6.2.6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龙岗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326935084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建龙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3-17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3-23
备注:
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五木乡鼎峰砖厂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五木乡鼎峰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83HOW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静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3-22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3-27
备注:
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得胜镇明清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2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得胜镇明清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家明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800元(捌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3-31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4-5
备注:
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大寨乡宝堡页岩砖厂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罚当〔2017〕1924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大寨乡宝堡页岩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0JR2N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邦平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5-4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5-10
备注:
5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11.27”高处坠落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2号、(平)安监管罚〔2017〕192403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罚款
处罚事由:
2016年11月27日15时20分左右,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作业工人向金钟在白衣镇白衣庵居委会2组张泉家中进行风貌改造项目作业时,不慎从3楼房顶脊梁处向下滑落,坠落至地面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杨勇,安排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对作业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不落实。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杨勇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杨勇(项目经理)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36D3Y、51102519701008347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第安
处罚结果:
对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杨勇处人民币10000元
(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5-23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5-26
备注:
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张公诚信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3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对工人未进行安全培训,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以上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张公诚信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本聪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5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7
备注:
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灵山镇宏发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3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卸油、油气回收接口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灵山镇宏发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均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6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13
备注:
8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宏金鸿建材有限公司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4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生产场所未按要求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的出口。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宏金鸿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绍伦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6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13
备注:
9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得胜镇鑫烨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305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加油区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加油机无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得胜镇鑫烨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罗勇发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7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13
备注:
1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银丰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2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2017年6月7日,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静电接地报警器损坏。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银丰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7384Q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赖云焦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7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12
备注:
11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望京加油站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502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望京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7FPXR
法定代表人姓名:
白波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8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11
备注: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坦溪加油站安全生产违规经营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非经营场所内从事加油作业。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坦溪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83HOW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孟军
处罚结果: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12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6-16
备注:
1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10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以上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511923MA62R2RHCH9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仁明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6-28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3
备注:
1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笔山镇大坝砖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5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部分工人作业时未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笔山镇大坝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19236001244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苟小平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6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9
备注:
15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云台镇页岩机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502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云台镇页岩机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1BH2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基贵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6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9
备注:
1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内业资料,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金佛金润城一期建设项目使用的1#、4#楼塔吊无检测报告,5#、6#楼塔吊无使用登记和检测报告。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宁泰建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36D3Y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弟安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11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13
备注:
1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五木乡鼎峰砖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302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上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五木乡鼎峰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83HOW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静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18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21
备注:
18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龙岗加油站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罚〔2017〕192404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改建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龙岗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326935084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建龙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24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27
备注:
19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2号
处罚类别:
扣押、罚款
处罚事由:
据群众举报,王海容(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经营者)在其租用的平昌县金宝新区小桥街4社居民刘远太的住房内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以上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林仁明烟花爆竹专卖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511923MA62R2RHCH9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仁明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24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30
备注:
2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华文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罚〔2017〕19210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未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置警示标识标牌。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华文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岳国文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25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7-30
备注:
21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云台镇友谊砖厂当场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当〔2017〕192501号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部分工人作业时未佩戴手套、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云台镇友谊砖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1923600329816(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欧通和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31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8-3
备注:
2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千佛加油站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案〔2017〕192503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擅自开工建设。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的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千佛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鹏
处罚结果: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8-11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8-16
备注:
2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 )安监罚〔2017〕192104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罚款
处罚事由:
2017年3月30日19时左右,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平昌县金太阳光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警示标志不明显;日常安全检查不深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每一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洞口临边防护。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4458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康林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8-18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8-22
备注:
附:调查报告
2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 )安监罚〔2017〕19210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17年3月30日19时左右,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平昌县金太阳光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查,马元成作为平昌县信义大道金太阳光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日常安全检查不深入,未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不落实。其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元成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3028196609260037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康林(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8-18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8-22
备注:
附:调查报告
25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6.30”机械伤害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3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止作业、罚款
处罚事由:
2017年6月30日14时50分左右,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S304金宝新区至响滩扶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主搅拌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未对搅拌机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在搅拌机及其四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日常检查不深入,未及时发现、消除主搅拌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搅拌机清理作业时,现场监管不力,未及时制止
和纠正作业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55F9C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翔
处罚结果:
责令暂时停止作业、处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9-12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9-18
备注:
附:调查报告
2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6.30”机械伤害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20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17年6月30日14时50分左右,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S304金宝新区至响滩扶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主搅拌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查,刘晓辉作为S304金宝新区至响滩扶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日常安全检查不深入,未及时发现、消除主搅拌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不落实。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晓辉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3025197501081796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翔(平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9-12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9-18
备注:
附:调查报告
2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坍塌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5号
处罚类别: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罚款
处罚事由:
2016年12月19日15时20分,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昌县白衣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外泵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发生1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2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平昌县白衣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项目总承包方,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作业,未对作业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未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基槽开挖后未对基槽两边做安全支护,未给作业工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18.1.2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0000083369427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易昊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9-15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9-18
备注:
附:调查报告
28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坍塌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安监管罚〔2017〕192406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16年12月19日15时20分,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昌县白衣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外泵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发生1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2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赵大权作为平昌县白衣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外泵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负责人,安排未经教育培训合格得作业工人上岗作业,基槽开挖后未对基槽两边做安全支护,未给作业工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致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对赵大权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大权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3027197308145615
法定代表人姓名:
易昊(四川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9-15
许可机关:
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9-18
备注:
附:调查报告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