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烧大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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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牟先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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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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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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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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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17: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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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书记,你好,我们是蜈蚣村的,请问蜈蚣土地是否不能修建房屋以及烧棚?为什么别任可以烧,我们不可以?蜈蚣4队对面就有两户人在烧棚,为什么我家烧鹏就一直被阻拦?请领导给我们百姓一个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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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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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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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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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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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牟先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蜈蚣村三社两户村民有烧棚行为情况属实。蜈蚣村已被纳入县城整体规划区域,不得有任何私自建设行为(包括加楼或烧棚)。蜈蚣村区域内,村民房屋若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因房屋顶层渗漏确需烧棚治漏时,需按程序进行申报,经逐级现场核实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审批方案建设。凡私自建设的任何不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强制拆除。
蜈蚣村三社两户私自烧棚村民分别为王友江及车兴兴,其烧棚行为没有经过申报及审批,系私自违规建设。2月12日,蜈蚣村两委、同州街道“三违办”协助平昌县综合执法大队予以现场执法,对两户村民给予了政策解读和宣传,并对两处违规建设予以了拆除。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将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升级城市管理标准,强化执法监督责任,打造更加美好宜居家园。
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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