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独生子女证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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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苟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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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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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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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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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5 1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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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书记大人,您好! 我2008年结婚(农村户口),2010年育一女,至今(2018年)还是一女。听说从2016年开始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120元/年)的补贴,我至今未见一分补贴,询问我们五木镇计生办,他们说: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才能享受,(但是我没有办独生子女证)。我咨询下:书记大人是国家政策这样子的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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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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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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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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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1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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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苟网友: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子女于2010年2月出生,但您长期在外务工,没有到五木镇卫计办申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2014年3月20日颁布的《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6条规定,您从2010年至2015年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6年1月1日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县按四川省卫计委2016年9月1日前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对全县独生子女的清理,将符合条件的对象都纳入了农村人口或城镇低保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中。对愿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夫妇,由夫妇本人提供代发银行账号进行打卡直发,对愿意参加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的人员或长期不在家且不能取得联系的人员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统一进行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您本人虽然没有申报,但从2016年至2017年已经享受了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
经与您本人电话沟通,请您本人提供银行账号,2018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将直接发放到您的银行卡上。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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