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平昌县江口镇小雨点幼儿园因办园条件差、生源少,自愿申请停办。按照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该幼儿园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交回办学许可证和印章,按程序由教育科技体育局销毁。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一律由举办者自行承担。
请有关学员及家长就读民办学校时,查明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欢迎全社会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并及时向平昌县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