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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804/2018-001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1-12 文    号: 关 键 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事项名称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收    费 网上受理
事项属性 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性质 公共服务
审批时限 即办件
审批方式 现场办结
法定时限 19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9个工作日 材料预审 19 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实施主体 云台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云台镇采集地点:云台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或便民服务中心。
备    注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11月12日起开始,至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审批条件

审批条件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应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类型 种类
1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电子法人(党政机关)示范文本
许可依据
序号 文件标题 涉及条款 发布时间 文件类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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