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服务/公共服务 |
索 引 号:008846166/2018-0012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2018-07-04 |
文 号: |
关 键 词:行政许可 |
|
事项名称 |
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核准 |
收 费 |
否
|
网上受理 |
是
|
事项属性 |
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性质 |
行政许可
|
审批时限 |
承诺件
|
审批方式 |
单位办结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3个工作日 |
材料预审 |
5
个工作日 |
审批对象 |
项目业主 |
实施主体 |
项目业主 |
办理地点 |
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备 注 |
|
|
审批条件 |
(一)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进行投入且政府投入额度低于50%,企业拥有建设、运营权的项目,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规定应由平昌县发改局核准的项目;
(二)《项目申请报告》由业主按照规范文本格式自行编制或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三)项目已取得具有相应权限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