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008846502/2019-00162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19-04-17 |
文 号: |
关 键 词:公告 |
|
张跃先、张勇公告047 |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9】047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1、权 利 人:张跃先、张勇2、权利类型: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不动产坐落:平昌县坦溪镇跃进村七组4、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7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150.00平方米。5、不动产用途:住宅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 年 5月 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6228508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 年 4月17日注:土地权属属“三级确认”的公告时间为30日。此公告需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在公告期满后签署“公告无异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