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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008846502/2019-00158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19-04-15 |
文 号: |
关 键 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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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泰遗失公告01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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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编号:窗口【2019】011 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居民张永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平国用字第50-24号”遗失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 05 月 0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6228508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 年 04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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