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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898/2019-00008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马鞍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4-03 文    号: 关 键 词:森林防火安全
 
马鞍乡2019年度森林防火处置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化组织指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马鞍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森林防火处置办法。

一、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领导

()全乡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设置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乡整个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及扑救工作。

2.各村负责本辖区内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扑救等各项工作。

()全乡扑火队伍设置

全乡建立两个梯队的扑火队伍体系,第一梯队为乡政府直属机关扑火队,第二梯队为村、社义务扑火队或民兵应急小分队。第一梯队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随时保证扑火机具完好,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组织指挥程序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周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全权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

1.将火情通报发生火灾的村,命令发生火灾的村迅速组织第二梯队赶赴火场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火场、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之间要保持联络,随时掌握情况;同时命令第一梯队作好准备待命,并向邻近的村通报情况,命令作好扑救和增援准备。

2.若第二梯队无法控制火势,立即调动第一梯队赶赴火场,并视情况在火场附近,能直接观察火情,交通、通讯较畅通之处设立临时指挥部,临时指挥部由乡指挥部指定人员负责。第一梯队20—25人为一组,视火情以砍防火隔离带(大路)为主,结合积极扑打,与第二梯队并肩作战,阻止火势曼延,指挥部同时命令邻村作好准备待命。

3.若仍不能控制火势,乡指挥部将火情报告县指挥部,争取县指挥部调动专业扑火队增援。

三、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策略

1.拦截火峰。先到到火场的扑火队攻打火头,守住吃紧的险要地段,当火峰速度推进较快时,要迅速组织开辟隔离带,并两翼进击,分段包打,边打边清,彻底扑灭为止。

2.重点布兵。草塘火的兵力要多于林内火;顺风火的兵力要多于逆风火;上山火的兵力要多于下山火;人工林的兵力要多于疏林地。此外,还要选一、二支快速机动扑火队,随时准备抢救火线上出现的空档地段。

3.全面合围。根据地理地形条件,火险面积,分段拦截,边打边清。

4.速战速决。在林区内风向多变或突变时,顺风火变成侧风火、逆风火,要紧紧抓住战机。在火焰减弱或压下去的一瞬间,扑火队要及时奋力扑打,消灭明火。

5.清理验收。火场四周的防火线要反复清理不留隐患,在火线附近,正在燃烧的倒木等是自燃的危险物,要想办法移进火场内不可能燃烧的地方为止。指挥员在火场要坚持留足兵力,彻底清除余火、暗火,经指挥部联合检查组验收合格后再撤兵。

6.安全教育。指挥员要对扑火人员进行纪律教育,乘车安全教育,扑火安全教育,团结协作教育。特别是被火围困时,不要顺火跑,要侧向冲出火场,以防止烧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凡学生、妇女和老、弱、病、残人员不得上山扑火。

四、火场纪律

1.要就近出兵,必须领导带队,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奋勇扑救山火。

2.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扑火不分国有林、集体林和自留山。

3.对不服从命令,不积极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政纪和经济处罚,直到开除个人公职。

4.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5.火情就是命令,火场就是战场。对于火线上,不服从命令,擅自逃脱的不论干部、职工和群众应一律严惩。

6.对扑救山火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火灾的善后处理

1.火灾扑救后,指挥部责成发生火灾的单位派员留守火场,以免死灰复燃,留守人员不得少于5人,临时指挥部保留一支队伍,待留守火场人员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并报乡指挥部同意后,方能撤离。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专人负责记录从发现火情到火灾扑救的全过程,存入档案,以便上报和备查。火灾的损失调查和火灾的查处由乡安全办和林业站负责,案情重大的要上报县森林公安局,并将查处结果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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