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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262/2019-00077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平昌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3-27 文    号: 关 键 词:巴中市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巴中市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现将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428万元,予以公告。

巴州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5万元;

恩阳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56万元;

南江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50万元;

通江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94万元;

平昌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8万元;

巴中经济开发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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