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428万元,予以公告。
巴州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5万元;
恩阳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56万元;
南江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50万元;
通江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94万元;
平昌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8万元;
巴中经济开发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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