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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860/2019-0003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土兴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2-25 |
文 号: |
关 键 词:污水处理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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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土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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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的规定,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巴财建〔2018〕62号文件精神,及市、县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为了彻底整治土兴、风凉场镇的污水,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土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地栋(镇长)
副组长:李德东(副镇长)
成 员:王俊钦(党政办主任)
李 勇(环保办主任)
张 波(财政所长)
雷 雨(国土所长)
吴文华(镇信访办主任)
周建华(派出所所长)
王 华(建管站长)
王海林(铁城居委会廉政专干)
黄 锐(风凉居委会廉政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由李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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