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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740/2019-00004 主题分类:动态\ 发布机构:平昌县得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10 文    号: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关于作物稿秆实行计划烧除的通知
得胜镇人民政府 关于作物稿秆实行计划烧除的通知各村(居)委员会、镇级各单位: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险隐患,全面实行计划烧除作物稿秆,彻底改变农民随意烧除习惯。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作物稿秆以社为单位,统一时间,地点,专人巡护,干部巡防,责任到人,实行零报告制,有计划地对作物稿秆进行集中统一烧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烧除时间安排由各村自定并报林业站备案。二、计划烧除作物稿秆实行村支书、主任负责制,各村委必须认真组织,拟定预案,辖区村社干部、联系村乡干部参加指挥、督导,辖区村所有信息员,扑火队员担任巡防警戒工作,信息畅通,村内两小时互通情况,镇安全办、林业站、派出所全员上班,随时电话询问了解,启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计划烧除零火险。三、凡作物稿秆必须在规定这一天统一烧除,若特殊情况需烧除的,由农户申请,村签署意见,报政府审批,农户与村签定责任书。计划烧除后,下午六点钟必须将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四、各农户计划烧除作物稿秆的地点由村社干部或扑火队员指定,各农户焚烧稿秆的地点必须远离林区,选择开阔、有水源、发生意外扑救方便的田地中。五、凡农户违章,擅自随意焚烧稿秆或田坎地坡柴草者,按村规民约处200元至500元罚款,村出现违章烧除一例,镇惩扣村工作经费200元。六、以上通知精神希各村认真研究落实,严格问责,纳入村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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