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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9551/2019-00020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机构: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19-01-15 |
文 号: |
关 键 词:个转企支持中小微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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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实施“个转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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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市场规律,科学推进。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对雇用8人(含)以上或年经营收入200万元(含)以上或营业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 加强宣传政策,强力推进。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督促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在实施过程中对符合“个转企”三个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需升级为企业。 强化部门协作,注重实效。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优化审批服务, 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转前、转中、转后服务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个转企”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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