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龙潭溪等公租房可配租房源的函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平昌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平昌府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规范公租房后期管理,提高保障房的使用效益,我局对县城的公租房进行逐一排查,现将空置公租房房源148套函告你办。
一、龙潭溪公租房可配租4套,华严公租房可配租6套,望江公租房可配租10套,小桥街公租房28套(可配租15套),信义公租房可配租5套,具体房源、楼栋、单元、房号详见(附表一)。
二、陈家沟(江阳苑)电梯公租房95套,具体房源楼栋单元、房号详见(附表二)。
以上房源请尽快配租分配。
特此函告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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