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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695/2018-00096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0-24 文    号:兰府发[2018]167号 关 键 词:个转企
 
关于转发《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兰府发〔2018〕167号兰草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 知各村(居)、镇级各部门:“个转企”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方式,更是壮大区域经济的一项民生工程。请各村(居)、部门切实按照《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昌府发〔2018〕22号)文件要求,结合兰草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苟兴旺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杨宗贞同志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村(居)主任为成员的兰草镇“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个转企”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邓力铭同志具体办公。二要强化宣传引导。“个转企”覆盖面宽、政策性强、服务性强。务必吃透文件精神,利用好群众会、入户走访、乡音小喇叭等,广泛宣传“个转企”的标准、要求,特别要宣传好“个转企”在税费扶持、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潜在个体户意愿转型。请各村(居)10月29日前将辖区满足“雇佣8人(含)以上、年经营收入200万(含)以上、营业面积100平米(含)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单报邓力铭处,镇建立“个转企”培育对象数据库。三要强化目标任务。“个转企”是一项系统工作,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工作压力较大。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协调解决好个体工商户在转前、转中、转后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个体工商户转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个体工商户无障碍转型,合力完成任务指标。“个转企”居委会至少8户,建政、双柏村各至少2户,其余村至少1户。此项工作考核村(居),若因工作履职不力、配合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镇将扣减责任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分值0.5分,并惩扣工作经费。附件: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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