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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财政/专项资金
索 引 号:452464965/2018-00221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0-16 文    号: 关 键 词:房屋维修基金专用账户
 
关于申请开立房屋维修基金专用账户的函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申请开立房屋维修基金专用账户的函


  县财政局:

  按照《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根据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平建设〔2009〕295号)规定,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产管理局负责代收,并在银行设置专户。现由于业务及管理需要,我局拟在平昌县农业银行开立房屋维修基金专用账户。

  特此函告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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