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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860/2018-00218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土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05 文    号:平土府发[2018]114号 关 键 词: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土兴镇人民政府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平土府发〔2018〕114号

  土兴镇人民政府

  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从2018年7月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全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按照企业自查、部门督查的原则,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


  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工作。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二)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三)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相关企业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有属地监管责任。

  镇派出所要严格查处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以及倒查个人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活动。

  镇安办要集中力量,强化对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严格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上岗、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行为。

  相关行业领域要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排查,并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其他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整治工作。

  四、时间和步骤

  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相关企业要制定本地、本部门(领域)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发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自查自改,全面摸清已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底)

  1.加强宣传引导。2018年8月10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相关企业要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专项宣传,利用群众会、职工会、农民夜校、各类专栏等多种途径,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相关企业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3.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镇安办、派出所要在9月底前在全镇开展不少于1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督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凡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4.严肃查处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2018 年 10 月底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采取及时封堵或关闭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并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要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

  (三)总结阶段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由镇安办统筹协调,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治理行动,镇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大力宣传发动。镇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短信、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掌握网上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

  (三)畅通举报渠道。畅通 12345 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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