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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767/2018-00095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平昌县五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18 文    号: 关 键 词:护林员
 
关于请求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上半年管护劳动报酬的请示
  平五府﹝2018﹞107号 签发人:

五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上半年管护劳动报酬的请示

县天退办:

根据县有关要求,五木镇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和标准,于2017年10月共选聘了9名贫困人口担任五木镇生态护林员,管护全镇辖区内8个行政村的森林,共计16742亩。2018年7月5日至10日,由镇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林业站、安监办等人员对五木镇生态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就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履职管护情况

全镇9名管护人员均能按要求按时巡山,截止目前,无乱砍滥伐林木、无森林火灾、无乱挖野生物、无乱猎野生动物和损坏林地、无重大森林病虫害等现象发生。

二、巡山日志记录

经检查,9名管护人员均能按要求记录好巡山日志,每月记录均在22天以上。

三、服从组织领导

9名管护人员均能服从镇党委政府、镇林业站和各村支部、

村委的领导,加强联系,勤奋努力,主动投入到森林管护和脱贫工作中。

根椐上述情况,现请求县主管部门兑现上半年生态林管护费27000元为盼。

妥否,请批复。

五木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五木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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