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云台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海钦(镇长)
副组长:李明山(党委副书记)
肖本恩(人大主席)
赵 浩(纪委书记)
朱小庆(副镇长)
陈宝敬(副镇长)
成 员:王从兴(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陈 林(财政所长)
王小娟(民政办公室负责人)
邓丽琼(扶贫办公室主任)
邓荣华(安全办公室主任)
杜雄宇(信访办工作人员)
何锡铜(环保办公室主任)
何兴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小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谷江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湘(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敏(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龚 金(村镇建设中心副主任)
苏新宇 (国土所所长)
康 晖(云台小学校长)
刘建军(云台卫生院长)
李 峰 (信用社主任)
各村(居)主任及村级统计员
三、下设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统计办公室,由蒋陈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村(居)和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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