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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860/2018-00214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土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05 文    号:平土府发[2018]105号 关 键 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关于印发《土兴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土府发〔2018〕105号

  土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兴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及镇级部门: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土兴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土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土兴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是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转变的有效措施,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方式,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根据县农业局、财政局、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2018〕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摞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由于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未全面结束,2018年耕地面积的核定仍然以2009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以下几种情况不给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林地(耕地变为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含铁路、高速公路、水库、房地产开发、工业等征(占)用耕地)。

  5.长年抛荒地(连续抛荒2周年及以上)。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

  以县为单位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总和。

  四、兑付方式

  按实际核实面积,各村民委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镇政府报主管局核准后统一测算标准和金额,再返回各村公示7天,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7月底前兑付完毕。

  五、工作职责

  1.各村民委员会:

  (1)负责登记、核实享受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户名和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享受补贴农民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并进行公示7天。

  (2)负责信访稳定。各村一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处理信访案件,确保政策稳妥推进;二要负责对兑现失败的补贴农户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纠错;

  2.镇农业服务站职责:负责耕地保护补贴方案制定,提供现代设施农业所占耕地的基础数据,汇总收取和审核各村的基础数据,汇总上报,组织监督检查。

  3.镇财政所职责:组织镇农业服务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汇总全镇基础数据上报农业局审核,根据县农业局终审确认的实际耕地面积,提供的补贴清册,据实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4.信用社职责:负责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

  六、方法步骤

  1.以村为单位,分社统计,由村上报到镇、由下到上逐级登记、核实、汇总、上报。

  2.严格核实程序。以村为基本单位,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各社进行逐户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土地承包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壹位小数),“一折(卡)通”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村委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汇总,确认无误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要进行认真复核,经复核无异议后,由农户、核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审核后,要进行认真复核,并将复核的结果返回各村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经再公示无异议后,镇人民政府将各村耕地面积等进行汇总、登记、造册,由镇人民政府核实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县农业局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经县农业局终审确认,由县财政局据实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后,再下发到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严格时间要求。

  2018年7月10-----17日完成第一次公示,并上报镇人民政府汇总;

  2018年7月18----20日完成第二次公示;

  2018年7月21----30日完成第三次公示;

  2018年7月底前资金兑现到户。

  七、办法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信访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农业服务站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镇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要安排专人专班负责,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农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根植于心。

  (四)严格公示制度。要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做到“七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金额公开。要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五)严格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种地农民直接受益。要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不准村、社(组)代领补贴、代管存折,不准擅自抵扣。

  (六)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镇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将取消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要建立举报制度,村设举报箱,镇人民政府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举报电话0827—6758001。

  附件:土兴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土兴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印发

  土兴镇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地栋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苟邦洪 镇纪委书记

  李德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波 镇财政所长

  成员:何天银 镇农业服务站长

  冯久忠 镇畜牧站长

  雷 雨 镇国土所长

  邓大平 镇林业站长

  池永太 镇交管站长

  池 浩 镇水务站长

  李全武 镇文广新站长

  谭力镇信用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站,由何天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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