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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服务/便民服务 |
索 引 号:008846166/2018-00131 |
主题分类:服务\ |
发布机构: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2018-07-13 |
文 号: |
关 键 词: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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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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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文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工期、招标情况等);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 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批复; 五、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六、以国有资产出资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七、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八、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文件; 九、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 十、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十一、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金信用证明; 十二、投资意向书; 十三、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十四、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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