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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783/2018-00144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8 文    号: 关 键 词:安全
 
关于印发《元山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元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元山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平昌安委办〔2018〕5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现将《元山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8日

  送:县安监局

  元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

  
  元山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消除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下旬至12月底对全镇建房与公路、电力与通信、水利、脱贫攻坚等建设施工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上安全生产会议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全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解决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遏制建设施工中坍塌、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安全事故,确保镇内建设施工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整治范围

  全镇建房(包括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公路(包括村、社道路)、电力与通信、水利等所有建设施工领域。

  四、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整治重点

  1、施工资质: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许可证过期,将建设项目层层发包、转包、分包及托管、代管、挂靠等非法违法行为。

  2、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整治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违法行为。

  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重点整治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高陡边坡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不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不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未经验收合格后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等违法行为。

  4、安全防护:重点整治不按规定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五临边”(平台或阳台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屋面周边和坑、沟、槽边)安全防护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5、施工临时用电:重点整治在建项目与外电线路的垂直、水平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不按标准采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专用开关箱不按标准配置“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违法行为。

  (二)职责分工

  1、村镇建设中心牵头组织对房屋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2、交管站牵头组织对村社道路(涵洞),路桥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3、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对重点水利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4、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牵头组织对通信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5、供电所牵头组织对农电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6、安监办负责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检查。

  7、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

  8、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本月底)。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要在本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定人、定责、定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实行限期整改。全面推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建设施工领域中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检查督导阶段(9月至11月)。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建设工程督查检查和指导,对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四)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上成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工程安全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具体抓此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要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与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不做表面文章,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查处。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应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调采取措施。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村通广播、板报等媒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对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

  (四)及时反馈,加强报送。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反馈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开展情况,每月至少上报3条工作信息到镇安办。

  (五)强化督查,从严问责。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要将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发现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并对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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