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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441/2018-00100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平昌县白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3-01 |
文 号: |
关 键 词:白衣镇防汛应急值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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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衣镇防汛应急值班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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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白衣镇防汛应急值班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白衣镇2018年防汛应急值班制度
白衣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白衣镇防汛应急值班制度
为将防汛责任落到实处,严肃防汛值班纪律,保障防汛工作及时高效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按镇防汛办要求,提前至4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值班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与带班领导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暴雨洪水期间,镇防指值班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赴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五、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防汛突发事件时,正、副指挥长、民政办、水务站等相关部门领导应驻守防汛办。
六、值班工作人员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须首先报告带班领导。接到重大气象预警信息时,须编辑预警短信发往各村(居),重点防汛区域必须电话告知。
七、值班人员应密切监视上游及区间水、雨情,掌握防汛现状和动态。主动了解镇域发生的险情、灾情及各重点防汛部位和沿河村(居)汛情及基本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八、及时查收和接听各类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文件信息,认真登记、规范整理。
九、重要值班信息须通过电话、短信、快递或传真方式及时上传下达,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对重要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要做好跟踪和续报。
十、及时处理上级防汛部门来文来电交办的应急事务,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指挥长报告。对咨询防汛有关事宜的来电来函来人要耐心细致答复处理,不能马上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和记录。不得启用防汛电话接打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免影响正常防汛信息传递。
十一、防汛值班人员应主动学习,熟悉防汛专业知识和有关文件,掌握水雨情、险情处理程序,了解防洪度汛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胜任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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