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二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2、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注:依照国家规定标准,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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