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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25526720/2018-00063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18-03-02 |
文 号:平昌同州办函[2018]26号 |
关 键 词:业主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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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信义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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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信义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复
信义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你们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列》、《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信义花园小区业主在县住建局、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下,于2018年1月30日,采取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总票权数280人,表决权数205人(具体票数见选举结果公告),选举唐萍、秦万源、苟亚平、魏成、王华安、马建军、李强七位同志为小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选举程序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二十条规定,选举结果合法有效。第一次业主委员会推选唐萍同志为主任、苟亚平同志为副主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请你们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九条及有关条款的规定,认真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作用。
特此批复
平昌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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