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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452464690/2018-00013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8-02-23 |
文 号: |
关 键 词:提案,报告,条例,规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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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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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昌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33号;邮编:636400;电话(传真):0827-6222579)。
一、概述
2017年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牵头办理提案1件,通过领衔督办、面商办理、重点评议、结果公开4项措施,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3个100%。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县食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日常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主要工作,明确公开信息程序、公开信息分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平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发《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开信息内容、发布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及责任股室,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
(三)真抓实干,依法办事。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在局域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局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行政处罚案件、抽检结果等重点信息外,还通过电视台、简报、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形式公开食品药品风险监测信息及消费警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食药监局共主动力公开政府信息936条,其中: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3条,工作动态信息数60条,规范性文件信息数56条,人事信息数1条,财政信息数6条,行政执法信息数4条,其他信息805条,做到了应公开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7年,我局确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由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相关工作人员兼任。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我局制作展板、印制食品药品宣传资料等实际支出达8.5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扎实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宽量大,点多面广线长,未配备专职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还有待提高,还需要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对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快速、正确。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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