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59.225.112.5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417020。一、概述
本年度我乡继续根据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元石乡2017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7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6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5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共查阅点、公示栏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全年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0条,政务微博公开48条,政务微信公开48条,其他方式公开2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2017年,元石乡没有接到个人、网站或传真等提交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依申请公开数量为零。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信件为零。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负责,落实了一名兼职人员,具体申报工作由李金隆同志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预算经费1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实际支出1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因人员调动,此项工作没有专人负责,虽及时进行了工作安排,但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不够,新接手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开展工作,一度时间造成工作滞后。2、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本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
改进情况:1、乡党委、政府及时进行了调整,落实了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正常。2、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