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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
索 引 号:008846035/2018-00068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01 文    号: 关 键 词:文件,规定,办法,方案,通知
 
平昌县人防地震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川财综﹝2018﹞3号)和《上犹县财政局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财综﹝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的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择地统建。现将我办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目录公示如下:

  附件:单位收费公示表

  
  平昌县人防地震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附件:

  单位收费公示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征收依据 执收单位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资金管理方式 备注
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 平昌县人防地震办公室 元/平方米 35 法人、自然人、社会团体 省级及地方国库  
                   


  说明:1.“收费性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2.“资金管理方式”包括缴入中央、省级及地方国库,缴入省级或地方专户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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