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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56948438/2018-00037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05 文    号: 关 键 词:其他
 
2017年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59.225.112.52/index.aspxhttp)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向玉联系,电话:18981677678。

  一、概述

  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重点,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把信息公开工作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紧密结合,在多措并举的推动下,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布了2017年的地方志工作任务的计划安排、总结;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财务执行情况;开设政务公开栏,公开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信息和动态等进行公开。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比上年度增加3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其他渠道进行信息公布。建立了“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微博公众号,共发布信息95条;建立了“巴中市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本年度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件的情况。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7年度,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是向玉同志。本人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安排,在信息报送工作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细心地发现素材,用朴实简练的语言如实编写,及时进行报送。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平昌县志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14.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1.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4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通过公开渠道,保障了公民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情权,促进了依法修志,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单一,更新速度缓慢;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加强。四是,由于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常有调动,导致信息公开速度缓慢。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措施:2017年,我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条例和省公开办法,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政务公开;二是积极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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