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县粮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新平街西段19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22052;电子邮箱512596869@qq.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并办公。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了7名工作人员的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明确了工作要求和主要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规范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平昌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了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1份政府信息必须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主办股室保密初审,信息公开办复审,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联系本局实际,制订了《平昌县粮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制度(试行)》,对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转办、审批、反馈等环节逐一进行了规范,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便民、高效。
(四)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情况
有关信息公开文件按要求在信息产生后及时送交县政府信息办和县档案馆,向社会公开。
(五)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活动。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程序,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反馈和评议制度。对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进行批评,并依照《平昌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需要公众参与和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在公开后,意见反馈有渠道、有办理、有答复。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业政风行风的评议范围,作为对下属机构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概况信息6条、计划总结信息9条、规范性文件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37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6条、行政执法信息29条,其他方面信息13条。
(三)本局政府信息通过平昌县政务网等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本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局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组建了7人信息公开队伍,其中分管领导1人,局信息公开办(和局办公室合并)3人具体负责办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其他股室3人承办与本股室职责相关的信息公开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人均工作经费预算1.2万元,加上其他相关支出,共计开支9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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