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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801/2018-00044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四川省巴中市平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18-01-17 |
文 号: |
关 键 词:红盾春雷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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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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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全县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通知》(川工商发〔2017〕135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巴工商办〔2018〕3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下旬起至2018年3月22日,在全县开展 “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以“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助脱贫”为主题的整治行动。以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为重点,集中精力、重拳出击,整治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消费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查处脱贫攻坚项目中的违法问题为重点,为贫困农民脱贫和农村振兴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工商质监职能,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着力提升“红盾春雷行动”品牌工作人民群众的认可度。
二、主要任务
(一)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行为,对节假日消费热点商品的混淆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二是严厉查处误导和商业诋毁行为,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荣誉等行为特别是面向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加大打击力度。三是厘清商业贿赂界限,以医药、教育、“红顶中介”等涉及公共服务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查处工作。四是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五是积极探索查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水平。六是严肃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七是以公用企业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加强垄断线索排查,进一步深化反垄断执法工作。
责任领导:张尔兵
牵头单位:商广股
责任单位:各工商质监所、市场巡查大队、经检大队。
(二)整治网络购物秩序
一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治理,推进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等工作。二是开展定向监测,协同摸排违法线索,查找违法主体,做好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及落地查处工作。三是开展网络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四是打击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大网络商品品牌保护力度,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六是查处刷单炒信、删除差评、网络传销等网络市场新型案件。七是加大网络消费欺诈等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杨帆
牵头单位:网监股
责任单位:各工商质监所、市场巡查大队、经检大队。
(三)治理旅游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行业,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三是以购物商店、旅行社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欺诈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旅游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傍名牌”、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六是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作用,强化对违法失信旅游企业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七是畅通旅游市场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张尔兵
牵头处室:消保股
责任单位:各工商质监所、市场巡查大队、经检大队。
(四)查处脱贫攻坚项目中的违法问题
一是查处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中无照经营行为。二是查处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中使用、销售不合格建材、装饰材料、设备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中打着脱贫攻坚幌子虚假宣传推销商品或者免费提供相关商品而变相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市场主体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实施中为争取交易机会,实施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五是查处在贫困区域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六是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种苗等)和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用品的违法行为。七是查处涉及侵犯脱贫攻坚产业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王 军
牵头单位:市场股
责任单位:各工商质监所、市场巡查大队、经检大队。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局长余定军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和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场股,主要负责协调督办、信息采集、资料收集、情况整理、成果发布等工作;机关各股室要加强对所、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各所、队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目标任务。同时,县局成立工作督导组、督察组、宣传报道组分别进行开展工作。
(一)工作督导组
第一组,组长:何光东,成员:胡江平、范家文。负责响滩、西兴、白衣、双江工商质监所工作指导。
第二组,组长:王军,成员:洪云、杨建林。负责经检大队和同州、驷马、得胜、元山工商质监所工作指导。
第三组,组长:杨帆,成员:汪洋、吴其昌。负责云台、笔山、镇龙工商质监所和市场巡查大队工作指导。
(二)工作督察组
组长:张洪涛,成员:张贵川、蒲志刚。负责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不力、效果不佳以及在执法办案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追究责任。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何光东,成员:向洁、王伟。负责电视台和各新闻媒介的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做到整治力度、整治成果、整治氛围的有机统一,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红盾春雷行动是省局打造的四川工商三大工作品牌之一,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消费安全,展示执法权威,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自开展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市场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克服疲惫厌战情绪,立足职能、细化方案、完善措施、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再接再厉,再创 “红盾春雷行动”专项整治佳绩,实现2018年工作“开门红”。
(二)严格依法行政。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服务发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办案纪律,注重文明执法。执法活动中要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用;要依靠信用约束规范完善市场秩序,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力度,促进企业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案件查处。案件查办是整治成效的核心,要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绩效。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维权平台作用,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加大各领域案件线索排查;统一调配系统执法骨干,深入所(队)现场跟踪指导,集中力量和时间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综合运用工商质监法律法规,发挥整合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应查尽查各类违法案件。。
(四)营造整治氛围。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让专项整治行动的声势传遍街头巷尾、家喻户晓;要及时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题材、披露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引导理性消费,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严格工作考评。县局将依据方案落实、工作推进、案件查处、宣传报道、材料报送、大要案件等多个方面进行工作考评,对达标单位县局给予下拨基本专项工作经费;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下拨专项奖励工作经费;对专项整治中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并且未达标的单位不予下拨专项工作经费,县局并将按比例扣减年度一般性工作经费。同时,将“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六)及时报表报送。各所、队要确定人员收集整理和汇总行动相关工作和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各项报表数据。每周五下午四点前报送本周查办案件的《案件台账》和《基本情况统计表》,但大案要案及时上报;2018年3月26日报送所、队专项整治总结。报送方式:通过智慧工商平台发送到杨建林、李映昊邮箱。
附:1.关于红盾春雷行动2018报表说明
2.平昌县工商平昌县工商质监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基本情况统计表
3. 平昌县工商质监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案件台账
4.“红盾春雷行动2018”案件台账填报案件类型
平昌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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